公司想要修订惩罚制度,律师应该提哪些建议?
首先呢建议公司把原有的警告、记过、记大过的累计处罚方式修改为计分制
,因企业普遍采用的累积处罚方式会导致一个记过加一个警告加一个记大过是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因为公司往往会规定两次记过视为一次记大过,两次记大过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各个记过、警告、记大过之间它是不可以累计的,所以律师首先建议改为记分的方式。
第二个建议是违规条款一定要尽量的详尽、完善,而且各个条款之间不能够冲突。
第三点,企业可以规定员工的申诉程序
(
这个申诉程序不是公司赋予员工申诉的权利,而是通过申诉的方式取得员工违规事实的一个证据)
。
最后一点
企业要注意避免制定搬石头砸自己脚的惩罚认定程序
,比如规定公司需要派两个员工去调查,然后需要经过各个委员会的确认才可以处罚等。这种规定的程序会增加公司的义务,会造成法官认定企业未按程序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属于企业违法解除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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