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以案说法娄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钰诚集团北京分公司

案情介绍:

经审理查明,安徽钰诚控股集团在没有银行业金融机构资质的前提下,成立多家下属公司,利用“e租宝”平台发布虚假的融资租赁债权项目及个人债权项目,包装成“e租稳赢”“e租富享”“e租富盈”“e租年丰”“e租年享”等年化收益9%至14. 6%的理财产品进行销售,一诺日晟(北京)网络科技公司是安徽钰诚控股集团下属公司。

2014年12月,被告人娄某应聘到一诺日晟(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天津第一分公司工作,2015年6月在该公司地安排下,娄某在天津市北辰区果园东路新华里底商筹建一诺日晟(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北辰分公司,娄某系负责人,一诺日晟(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无独立的人事任免、资金划拨、行政管理、工资发放等权利,均受上级公司统一管理。

2015年6月至2015年12月间,娄某组织员工以散发传单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宣传,许诺高额利息,依托“e租宝”互联网融资平台,推广“e租宝”系列理财产品,向孟某某、张某某、李某某等20人吸收资金282.79万元,转入安徽钰诚控股集团掌握的账户,后部分还本付息,造成损失282.36万元。

2015年12月17日,被告人娄某明知他人报警,仍在一诺日晟(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北辰分公司等候民警处理,后于当日下午经公安机关传唤到案。

判决结果:

一、被告人娄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二、责令退赔集资参与人的损失,并按同等原则分别发还。

风险提示:

本案件属于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不法分子往往成立公司,办理工商执照、税务登记等手续,貌似合法,实则没有金融资质。这些公司或办公地点高档豪华,或宣传国资背景,或投入重金通过各类媒体甚至央视进行包装宣传,或在高档场所(如人民大会堂)举行推介会、知识讲座,邀请名人、学者和官员站台造势,展示与领导合影及各种奖项,欺骗性更强。有些非法集资参与人,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有时采取类传销的手法,不惜利用亲情、地缘关系,编造自己获得高额回报的谎言,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使参与人员迅速蔓延,集资规模不断扩大。 天上不会掉馅饼,掉下来的不是“圈套”就是“陷阱”。要坚守理性底线,想想自己懂不懂,比比风险大不大,看看收益水平合不合理,不要被赌博心态和侥幸心理蒙蔽双眼。

来源: 天津日报

上海影像测量仪

上海三维影像测量

三次元影像仪

测量仪器上海

上一篇: 【推荐】以案说法娄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e租宝利息是多少
下一篇: 【推荐】以案说法见索即付保函下的索偿要求有哪些2013年11月美元的利息是多少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