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出资要满足什么条件?股权出资是股东以其所持有的其他公司的股权作为出资,投资于新设立的或者已持续的目标公司的出资行为。
股东想用股权出资,要注意作为出资的股权,在权属上无瑕疵、形成股权的出资额已经缴清并且股权未被质押或被法院冻结,下面介绍股权出资的相关内容。
一、哪些股权可以出资
A:股权出资需满足的条件
(1)不存在质押等限制性权利;
(2)不存在转让受限制的情形。
B:以下情形的股权不得出资
(1)已被设立质权;
(2)股权所在公司的章程约定不得转让;
(3)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决定规定,股权所在公司股东转让股权应当报经批准而未经批准;
(4)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决定规定不得转让的其他情形。
因此,企业在办理股权出资时,事先需要明白自己用来出资的股权是否存在质押等限制性权利或其转让是否受限制等情形。
同时需要注意,法律规定只有公司的股权才可以用作股权出资,所以像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非公司制企业所在的出资额或份额即无法用作股权出资。
二、股东以股权出资实践中应注意
A:公司以股权作为出资,应注意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
B:作为股权出资标的的股权应是可以转让的股权。
三、股权出资的基本程序
A:评估作价。《公司法》要求以非货币财产出资均要求进行评估作价。
B:办理股权过户。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出资的,股权公司应申请办理将该股权的持有人变更为被投资公司,向被投资公司签发出资证明书,变更股东名册,修改章程并向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备案。以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出资的,应经过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转让过户手续,或对股东名册进行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