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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半时间内非法吸收资金500多亿,受害投资人高达90万人。2016年1月14日,闹得沸沸扬扬的“e租宝”平台的多名涉案人员被北京市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其中,“e租宝”平台的实际控制人、钰诚集团董事会执行局主席丁宁涉嫌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多项罪名。
昨天,新华社印发通稿起底了这个案子。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鉴可以明得失”。“e租宝”事件发生后,重新审视评估自己理财投资产品的风险水平,是当前每一位投资者最需要做的。下面,青岛财富就带您梳理
“e租宝”事件为投资者今后投资融资租赁类理财产品带来了哪些经验与教训。
e租宝
是钰诚集团及其关联公司下属的金易融(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网络平台,2014年2月,钰诚集团收购了这家公司,2014年7月,改造后的平台,以e租宝为名上线。其集团顶端,是在境外注册的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旗下的运营中心和业务板块都围绕e租宝进行。2015年12月8日,e租宝涉嫌违法经营,接受有关部门调查。2015年12月16日,公安机关已对"e租宝"网络金融平台及其关联公司涉嫌犯罪问题依法立案侦查。
保本保息,灵活支取???
“1元起投,随时赎回,高收益低风险。”“e租宝”产品保本保息,哪怕投资的公司失败了,钱还是照样有。”这是“e租宝”广为宣传的口号。一年半时间内,“e租宝”共推出6款产品呢,承诺预期年化收益在9%—14.6%之间,远高于一般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率。
而事实上
基于金融市场本身天然的风险性,承诺保本保息本身就是违背市场客观规律的。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非法集资犯罪的司法解释》里明确强调,不能用承诺回报引诱投资者;银监会也明确要求,各商业银行在销售理财产品时必须进行风险提示。钰诚集团正是抓住了部分投资者对金融常识了解不深入的弱点,用一个个美丽的“谎言”来吸引广大投资者的关注。
而所谓的“灵活支取”则实际上是一种“用今天借来的钱还昨天欠的账”的做法。钰诚集团把e租宝融进来的钱相当一部分用于个人挥霍、维持公司的巨额运行成本、投资不良债权以及广告炒作。一旦无法融到新的资金,e租宝的资金链就会瞬间断裂,而那所谓的”灵活支取“就将成为泡影。
最专业的融资租赁平台???
融资租赁
指
出租人(买受人)
根据
承租人
对租赁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对
供货人(出卖人)
的选择,出资向供货人购买租赁物件,并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则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赁期内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拥有租赁物件的使用权。租期届满,租金支付完毕并且承租人根据融资租赁合同的规定履行完全部义务后,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的或者约定不明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然不能确定的,租赁物件所有权归出租人所有。
e租宝对外宣称,其旨在致力于打造覆盖全国的专业化、标准化的融资租赁交易投融资平台。e租宝的经营模式是由集团下属的融资租赁公司与项目公司签订协议,然后在e租宝平台上以债权转让的形式发标融资;融到资金后,项目公司向租赁公司支付租金,租赁公司则向投资人支付收益和本金。
而事实上
按照e租宝对外的官方说法,在以e租宝为基础所搭建的融资租赁关系中,钰诚集团下属的融资租赁公司充当了出租人(买受人)的角色,项目公司充当了承租人的角色,广大投资者充当了出卖人的角色。在正常情况下,出租人赚取项目利差,平台赚取中间费。然而,e租宝从一开始就是一场“空手套白狼”的骗局,其所公布的融资租赁项目基本都是虚构。
据了解,丁宁指使专人,用融资金额的1.5%-2%向企业买来信息,然后把这些企业信息填入准备好的合同里,制成虚假的项目在e租宝平台上线。为了让投资人增强投资信心,甚至还采用了更改企业注册金等方式包装项目。在目前警方已查证的207家承租公司中,只有1家与钰诚租赁发生了真实的业务。不仅如此,e租宝的担保方也是假的,是钰诚集团直接控制的公司,属关联关系。
如何辨别真伪与风险?
坦白来讲,对于这个问题,确实没有一个标准答案。融资租赁类理财产品本身的专业性与复杂性,从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其本身所存在的高风险性。每个投资者,应当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尤其是自己的风险承受力和投资回报预期,来合理配资自己的投资组合,以期获得最多的投资收益。尽管如此,倒还是有几点值得投资者参考:
识别资产本身安全性和项目结构
投资者在首次接触某一特定融资租赁投资项目时,需要对该投资项目有一个初步的总体把握,而这种把握的立足点就可以选在这里。具体而言,主要有三点:
第一,融资租赁项目必须是多方参与的真实项目,包括融资租赁企业(出租人、买受人)、承租企业(承租人)、设备厂商(出卖人)和标的物,不能缺少任何一方。这是该投资项目能称之为融资租赁项目的前提。
第二,交易结构必须通过严格的格式加以规范,包括设备买卖合同、融资租赁合同。这是该投资项目能在法律上被认可为融资租赁项目的基础和依据。
第三,融资资金用途明确、租金回款纳入监控,应收账款必须在人民银行下属中登网质押。这是融资租赁项目合法、安全运行的重要保障。
判断收益率是否在合理区间
任何一类投资理财产品都会有一个基于客观情况所预测的合理收益区间,而如果一项投资理财产品的收益率明显超过了其所属类别产品的合理收益区间,这就需要引起投资者足够的重视。
从本质上讲,融资租赁投资理财产品的收益主要来源于各方企业融资成本之间的利差。比如说,一家大企业要通过银行存款向一家小企业购买一批货物,买方大企业的银行融资成本是5%,卖方小企业的银行融资成本是10%,如果二者将这笔贸易融资进行自拔证券化设计成供应链融资产品,这款产品的整体合理收益范围一般在5%到10%之间。如果这类产品的收益率高于这个合理区间,投资者就要小心产品可能存在高息吸存、变相自融的风险隐患。
供应链融资
是把供应链上的核心企业及其相关的上下游配套企业作为一个整体,根据供应链中企业的交易关系和行业特点制定基于货权及现金流控制的整体金融解决方案的一种融资模式。其创新点是抓住大型优质企业稳定的供应链,围绕供应链上下游经营规范、资信良好、有稳定销售渠道和回款资金来源的企业进行产品设计,以大型核心企业为中心,选择资质良好的上下游企业作为商业银行的融资对象,这种业务既突破了商业银行传统的评级授信要求,也无须另行提供抵押质押担保,
切实解决了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
注意项目投资周期最长不超过一年
一般而言,贸易的付款账期最长不会超过一年,如果某个融资租赁类理财产品的投资周期超过了这个期限,投资者就必须给予足够的重视。
融资租赁类理财产品属于短期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就目前而言,其收益的水平主要受到两个方面的影响:一是央行的持续降息压低了这类产品的预期水平;二是近期股市大幅波动令不少资金涌向固定收益投资市场,导致一些优质资产可以以很低的融资成本就能筹集足够多的资金。所以,如果投资者属于相对被动投资型,不妨投资相对长期的固定收益产品,反之那些喜欢经常调整投资组合,追求短期投资高回报机会的投资者,供应链金融类产品倒是一个既保持流动性又能获得不错回报的选择。
结语
投资者不应过多关注产品收益预期高低,以及有没有担保公司担保,作为衡量产品投资风险比的主要依据。因为不少产品所谓的超高收益预期,以及担保机构保本承诺都被“虚构”的,尤其在e租宝事件爆发后,投资者必须对这类产品宣传攻势有所警惕。
(青岛财富综合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