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铝合金门厂

文章目录:

1、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签订潮南区农村 分散村居生活污水处理项目PPP项目合同补充协议一及EPC工程总承包合同补充协议一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汕头法院司法为民十大实事评选结果揭晓3、小区楼下住户往楼上泼粪水,业主群里炸开锅:“咋个做到的,难度系数爆表”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签订潮南区农村 分散村居生活污水处理项目PPP项目合同补充协议一及EPC工程总承包合同补充协议一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97 证券简称:联泰环保 公告编号:2020-071

转债代码:113526 转债简称:联泰转债

转股代码:191526 转股简称:联泰转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过去12个月,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同一关联方达濠市政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濠市政”)发生签订关联施工采购交易合同次数为2次,累计合同金额为191,017.99万元(人民币,下同);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与同一关联方达濠市政累计发生共同投资设立项目公司次数为1次,累计共同投资的金额为7,500.00万元。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不同关联人之间未发生相关交易类别的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的审议程序: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汕头市联泰潮英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潮英水务”)2018年10月31日与汕头市潮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以下简称“潮南城管执法局”)签订了《潮南区农村分散村居生活污水处理PPP项目合同》(以下简称“《PPP合同》”),合同总投资暂定44,499.48万元。2018年12月25日,潮英水务与达濠市政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濠市政”)正式签订了《潮南区农村分散村居生活污水处理PPP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合同》(以下简称“《EPC合同》”),合同总价暂定38,309.92万元。

根据2020年4月24日潮南区农村分散村居生活污水处理项目领导小组协调会议议定事项及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政府第四届67次区政府常务会议纪要,为贯彻落实《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精神,需要对潮南区农村分散村居生活污水处理PPP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管网建设在设计上将末端截污调整为源头截污,管网建设范围和内容需要相应增加。另外,胪岗镇新庆村和雷岭镇麻埔村纳入项目建设范围;要求对项目增加建设范围和内容的投资必须严格控制在项目原总概算10%以内,同意追加项目总投资和增加运营维护费用(根据实际增加污水处理规模及管网长度进行核算),由潮南城管执法局与公司控股子公司潮英水务签订《潮南区农村分散村居生活污水处理PPP项目合同》的补充协议进行确认。

鉴于此,经潮南城管执法局与潮英水务友好协商,就项目增加建设范围和内容、追加项目总投资和增加运营维护费用等相关事宜,拟签订《潮南区农村分散村居生活污水处理PPP项目合同补充协议一》(以下简称“《PPP项目合同补充协议一》”);同时,潮英水务需就此与达濠市政签订《潮南区农村分散村居生活污水处理PPP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合同补充协议一》(以下简称“《EPC合同之补充协议一》”)对工程费用等进行调增。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规定,达濠市政是公司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潮英水务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潮英水务与达濠市政签订《EPC合同之补充协议一》构成了关联交易。因潮南区农村分散村居生活污水处理PPP项目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调增项目总投资后,合同总金额已超出当时履行必要审议程序时的合同金额上限。鉴于此,需对新增部分金额重新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本次发生的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公司名称:达濠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三)注册资本:150,210.00万元

(四)法定代表人:马裕添

(五)经营范围:可承担各类型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市政行业设计;公路、桥梁、高速公路工程,机场跑道、隧道工程的施工;房屋建筑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环保工程、河湖整治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各类桩基工程、土石方、软基处理工程的施工;建筑铝合金门窗及钢、塑门窗设计、制作、安装;装配式建筑和混凝土预制构件的生产;建筑劳务分包;矿产资源开采;货运经营;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六)截至2020年3月31日/2020年1-3月,达濠市政营业收入为143,946.50万元,资产总额为1,687,157.02万元,净资产为864,683.18万元,总负债为822,473.84万元,净利润为4,437.96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过去十二个月内公司与本次交易关联方之间的历史关联交易

(一)关联施工采购交易

1、2019年7月19日,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湖南联泰嘉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与达濠市政、湖南省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签订了《嘉禾县黑臭水体整治及配套设施建设 PPP 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合同》,由达濠市政负责该项目的施工及采购,并由达濠市政与湖南省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共同承接项目的设计工作。,合同暂定总价14.83亿元。

2、2020年4月17日,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汕头市联泰城西水务有限公司与达濠市政、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签订了《汕头市西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PPP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合同》,约定达濠市政和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负责承接项目工程总承包,其中,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负责承接勘察和设计等工作;达濠市政负责承接采购和施工等工作,合同暂定总价42,717.99万元。

(二)与关联方共同投资

2020年1月,公司与达濠市政于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汕头市联泰城西水务有限公司;其中:公司认缴出资7,500.00万元,出资占比75%;达濠市政认缴出资2,490.00,出资占比24.90%。(公告编号:“2019-095”、“2020-007”)

四、拟签订《PPP项目合同补充协议一》主要内容

甲方:汕头市潮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乙方:汕头市联泰潮英水务有限公司

(一)新增建设范围、内容及调整

1、增加部分村居污水管网建设;增加胪岗镇新庆村和雷岭镇麻埔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2、经调整和设计优化后,潮南农村污水项目污水处理站点调整为94个,总规模污水处理能力由12,480立方米/日调整为14,140立方米/日;配套管网长度由333.26km调整为409公里,配套提升泵站55个(污水处理规模、管网长度、泵站个数为暂定,以实际验收为准)。

(二)项目投资规模调整

因本项目建设内容调整,增加建设范围和内容的投资纳入项目建设范围并追加项目总投资。调整后,本项目总投资概算为48,930.99万元,比经原批复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总投资估算增加4,431.51万元。

(三)项目服务费调整原则

1、可用性服务费

根据本项目调整后的总投资,按照《PPP合同》第7.1.1款约定调整可用性服务费。

2、运营维护费

2.1分散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运营维护费

根据本项目调整后的污水处理规模,按照本项目中标联合体提交《投标文件》中污水处理经营成本及合理利润率等进行确定。

2.2污水收集管网运营维护费

根据本项目调整后的污水收集管网长度,按照本项目中标联合体提交《投标文件》中农村污水管网修理维护费等进行确定。

(四)本补充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五、拟签订《EPC合同之补充协议一》主要内容

发包人:汕头市联泰潮英水务有限公司

承包人:达濠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一)新增建设范围、内容及调整

1、增加部分村居污水管网建设;增加胪岗镇新庆村和雷岭镇麻埔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具体以重新编制、于2020年3月13日下午在潮南区政府第一会议室重新组织专家组评审、并按照专家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的潮南农村污水项目《项目初步设计》为准。

2、经调整和设计优化后,潮南农村污水项目污水处理站点调整为94个,总规模污水处理能力由12,480立方米/日调整为14,140立方米/日;配套管网长度由333.26km调整为409公里,配套提升泵站55个(暂定)。

(二)项目投资规模调整

因本项目建设内容增加,暂定增加工程费用4,431.51万元,包括建安工程费用和设备购置费。增加建设内容的工程费用结算价以工程竣工后潮南区财政或审计部门审定金额为准。

(三)发包人和承包人一致同意原《EPC合同》约定由承包人负责的施工图预算编制工作不再由承包人负责,本项目施工图预算编制单位由政府方实施机构负责委托。

(四)本补充协议为《EPC合同》的一部分,与《EPC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本补充协议与《EPC合同》约定不一致,以本补充协议约定为准。

(五)本补充协议自发包人、承包人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项目追加总投资和增加运营维护费用,系经政府方同意。而达濠市政为项目中标联合体的成员,系广东省唯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民营企业,具有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具备承接项目增加建设内容的设计、施工的建设能力。潮南城管执法局与潮英水务签订《PPP项目合同补充协议一》;潮英水务与关联方达濠市政签订《EPC合同之补充协议一》是基于项目增加建设内容的需要,有利于项目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交易双方遵循了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增加建设内容的工程费用结算价以工程竣工后潮南区财政或审计部门审定金额为准,确保了交易价格的公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因项目增加建设内容,政府方同意项目追加总投资和增加运营维护费用,潮英水务拟就上述事项与政府方签订《PPP项目合同补充协议一》;潮英水务与达濠拟签订《EPC合同之补充协议一》是项目后续实施的需要,有利于项目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

后续协议的正式签订、履行预计对公司2020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但项目的建成运营将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经营业绩提升产生积极影响。

七、审议程序情况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的意见

项目追加总投资和增加运营维护费用,系经政府方同意。而达濠市政为项目中标联合体的成员,系广东省唯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民营企业,具有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具备承接项目增加建设内容的设计、施工的建设能力。潮南城管执法局与潮英水务签订《PPP项目合同补充协议一》;潮英水务与关联方达濠市政签订《EPC合同之补充协议一》是基于项目增加建设内容的需要,有利于项目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交易双方遵循了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增加建设内容的工程费用结算价以工程竣工后潮南区财政或审计部门审定金额为准,确保了交易价格的公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对上述议案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应当按规定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在对上述议案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应当按规定回避表决。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上述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3名监事,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签订及后续事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上述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黄建勲、黄婉茹均已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7名董事,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签订及后续事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公司独立董事的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之前,公司已就本次董事会议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与我们进行了充分的沟通,提交了相关文件,我们认为本交易事项是必要的,项目追加总投资和增加运营维护费用,系经政府方同意;潮英水务与关联方达濠市政签订《EPC合同之补充协议一》是基于项目增加建设内容的需要,有利于项目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议案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讨论、表决。公司董事会在对上述议案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应当按规定回避表决。

2、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已按规定回避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3、项目追加总投资和增加运营维护费用,系经政府方同意。关联方达濠市政作为项目中标联合体的成员之一,系广东省唯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民营企业,具有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具备承接新增建设内容的设计、施工的建设能力。潮南城管执法局与潮英水务签订《PPP项目合同补充协议一》;潮英水务与关联方达濠市政签订《EPC合同之补充协议一》,是基于项目建设的需要,有利于推进项目的顺利实施。增加建设内容的工程费用结算价以工程竣工后潮南区财政或审计部门审定金额为准,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股东大会的审议情况

本次拟交易的事项无须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会议决议公告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22日

汕头法院司法为民十大实事评选结果揭晓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今年3月份起,汕头中院在全市法院组织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推出一系列司法为民工作举措,以实际行动展现出新时代汕头法院的新面貌、新担当、新作为,受到群众的广泛赞誉。经综合评估各活动项目做法措施、群众反响、实施效果等内容,中院教育整顿办择优评选出“汕头法院司法为民十大实事”。

一、开展“民法典百场宣讲”普法活动

入选理由:为进一步做好民法典学习贯彻宣传工作,中院组织全市法院启动“民法典百场宣讲”普法活动,组建法官宣讲团,以送法进企业、进社区等形式开展民法典普法宣讲活动。5月28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一周年之际,汕头法院“民法典百场宣讲”活动超额完成任务,圆满收官。此次“民法典百场宣讲”共开展了120场普法宣讲活动,送法进社区53场次,进学校17场次,进乡村13场次,进企业30场次,进机关7场次。活动受众达3.5万余人次,派发法治宣传资料1万余份,为群众解答法律问题5000余人次,“点、线、面”全方位加强民法典的宣传,让民法典普法深入基层、直通群众、更接地气,真正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法院干警为学生讲解民法典

二、为失信被执行人定制“失信彩铃”

入选理由:为进一步督促、震慑失信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推动汕头诚信建设,中院联合三大通信运营商率先在全省全面铺开失信被执行人定制专属“失信彩铃”和彩印(挂机)短信等工作,累计向三大通信运营商推送15123名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还款义务。截至目前,共有1141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还款义务,案件标的额达4.73亿元,取得了明显的工作成效。

全面推行“失信彩铃”

三、加强“一站式”诉讼服务

和多元解纷体系建设

入选理由:中院全力打造诉讼综合服务中心和多元化纠纷解决中心。推进全市两级法院“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打造以“汕头法院网”为核心,贯通大厅、热线、网络、移动端,覆盖诉讼全流程的智慧诉讼服务新模式,优化网上立案、网上调解、网上开庭、网上送达、网上缴退费等服务方式,实现诉讼服务“一网通办”。不断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与人民调解、行业调解、行政调解等部门建立诉调对接关系,实行案件繁简分流、简案快审、难案精审,缩短案件诉讼周期,切实减轻群众诉累。目前,汕头法院共引进包括总工会、劳动仲裁委、司法局、人民银行、侨联、工商联等共54个单位和组织,226名调解员,对诉至法院的矛盾纠纷进行联合调解。截至2021年6月7日,在全国法院一站式建设质效评估中,汕头两级法院平均分排名全省第4。

中院法官进行线上调解

四、为当事人申请法律文书

生效证明提供便利

入选理由:中院印发《汕头法院出具法律文书生效证明的操作规程(试行)》,对开具生效证明事项实行统一窗口办理,同时深化移动微法院建设,让当事人感受到“指尖诉讼”“掌上办案”便利,推行事务网上申请、网上办理,实现线上线下都能办。案件当事人可以通过微信“粤公正”小程序或到生效案件作出法院的诉讼服务中心申请出具案件生效证明,不需亲自到法院向承办法官或书记员申请出具,节省当事人时间成本;在申请强制执行案件时,也无需提供该案件生效证明,减轻当事人的诉讼负担。自正式运行至今,诉讼服务中心“生效证明专窗”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已为当事人成功办理了64份生效证明。

中院诉讼服务中心

五、提升诉讼费退费工作质效

入选理由:为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便民服务,缩短诉讼费退费期限,加快退费速度,切实减轻当事人诉讼负担,中院要求基层法院财务部门动态监测备用金存量情况,及时向中院反馈退费备用金使用情况,做好提前申拨备用金准备,并建议基层法院财务部门可与相关业务庭室联动,提前收集大额退费案件金额信息。中院装备财务室与院相关部门及时沟通,发生十万元以上(含)退费案件金额时,提前联系财务以备及时统计退费备用金余量,及时申拨退费备用金。定期提前收集片区诉讼备用金使用情况,并向省法院申拨片区备用金,待其拨付备用金。同时,中院与银行签约开通网银完成诉讼费退付,将完成退费工作的时长从原来的15个工作日缩短为7个工作日。今年以来,中院总共办理诉讼退费147宗,退费金额总计811.33万元。

六、全力打造“没有围墙的法院”

入选理由:南澳法院以“把群众当亲人、把诉求当家事”为主题,推出8方面37项司法为民办实事的实招硬招,其中包括创建“预约领导监督案件机制”,只要符合院(庭)长监督范围的案件,当事人认为有必要提请院(庭)长加强案件监督的,就可通过诉讼服务大厅的“预约窗口”预约。在当事人申请预约之后,相关领导“马上就办”,全力维护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一打造“没有围墙的法院”的做法,打通司法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将“连心桥”架进群众心坎里。今年来,南澳法院通过该机制接访13人次,涉及4宗案件均得到妥善处置,矛盾化解率达100%。

南澳法院院长接待来访群众

七、创建“片区法官”制度

入选理由:龙湖法院外砂法庭设立“片区法官”制度,是外砂法庭根据辖区实际推出的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新举措。外砂法庭将所辖4个街道的34个村(社区)划分为5大片区,由法庭5名干警担任“片区法官”,负责定点包片联系,将开展诉前调解、巡回审判、就地调解、指导人民调解,开展法治宣讲、法律咨询、走访交流以及排查矛盾纠纷隐患、建立联动联调机制等予以制度化。同时,“片区法官”还主动邀请片区内的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等职能部门和村(社区)干部、村民小组长等参与文书送达、案件调解、执行见证、查找当事人或财产线索等工作,实现法庭工作与片区化服务的无缝对接。今年以来,外砂法庭干警走访村(社区)40次,举办法律咨询35场、民法典宣讲活动7场,开展执行见证2场,成功查找当事人或财产线索21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通过“片区法官”制度做好调解工作

八、发挥“青年文明号”先锋模范作用

入选理由:澄海法院组织一批青年干警组成“青年文明号”,强化先锋模范作用,定期开展未成年人精准法治宣传活动,至今累计开展活动24场,受众达8000余人次。近期,澄海区隆都镇的爱心义工社结对帮扶的未成年人多为孤儿、贫困户儿童、留守儿童,生活较为困难,法治教育较为欠缺。针对他们的法治教育现状和需求,“青年文明号”发挥自身优势,主动走到这些困境未成年人的身边,为他们详细解读《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赠送未成年人普法宣传小册子,结合典型案例生动讲解未成年人防校园暴力、防性侵害、防毒品危害、防诈骗、防范抵制邪教等法律知识,引导他们坚决杜绝不良行为的危害,努力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成长为知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新时代公民。

“青年文明号”为困境未成年人送上司法关怀

九、用心用情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入选理由:潮阳法院结合审判职能,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及时推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便民利民措施,为未成年人的成长保驾护航。潮阳不断完善“青少年维权岗”的工作机制,敞开大门征求院青少年维权岗监督员、律师代表、人民陪审员等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意见建议。同时加强判后的回访帮教,建立针对社区矫正对象的走访、谈话和法治宣传工作机制,与司法行政部门形成监管合力,共同落实帮教措施,定期对未成年罪犯进行回访教育。还专门制定“育苗路上?与法同行”普法宣传月工作方案,开展多场法律进校园活动,受众达600余人次。

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回访教育

十、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

推进“无讼村居”建设

入选理由: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潮南法院立足职能、找准定位,努力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推进市级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实践创新项目——潮南区陇田镇东华村“无讼村居”建设,并在该村设立全市首个法官工作室;在区工商联、胪岗镇也先后设立法官工作室;经区委政法委同意,将民商事案件“万人成讼率”纳入全区平安综治考核体系。经过阶段来的司法实践,潮南法院决定在全区推广与基层村居共建“无讼村居”,将民商事案件“万人成讼率”纳入各镇(街道)平安综治考核体系,在基层设立法官工作室等工作新机制新模式,让司法深度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全力打通司法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助力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着力打造可复制的潮南法院工作机制工作模式。

在潮南区工商联设立法官工作室

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是党史学习教育的明确要求,是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重要内容,是推动法院工作更好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日益增长要求的实际行动。汕头法院以本次实践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为民情怀,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提升审判执行工作质效,不断创新司法便民利民举措,切实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贯穿于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及新时代法院工作发展的全过程、各方面,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司法服务,推动汕头司法事业呈现蓬勃生机和无限活力。

小区楼下住户往楼上泼粪水,业主群里炸开锅:“咋个做到的,难度系数爆表”

10月17日晚11时许,贵州都市报新闻热线“96811”接到市民王先生反映,贵阳市南明区山水黔城小区1组团3栋某单元发生了一件“奇葩事”,中高层楼下住户往楼上泼粪水,导致整个单元大部分住户被“臭气”熏得不敢开窗户。

楼下业主向楼上泼粪水

当晚11点半,记者来到了该小区了解情况。“我们单元的化粪池是不是出问题了,一直有恶臭往上飘。”“真的太臭哦,窗都不敢开。”“有人泼粪,楼下往楼上,人在派出所。”“这种行为太要不得哦,不晓得是有好大的仇怨。”“天,这是咋个做到的,难度系数爆表啊!”......

根据爆料人提供信息显示,晚上10时许就有居民在业主群内询问相关情况。

随后,自称是“受害者”的业主表示,是有人泼大粪,目前在派出所接受询问。找到原因后,群里顿时炸开了锅,众人纷纷谴责肇事者素质堪忧的同时,也针对这一事件发表自己的看法。

随后,记者来到后巢派出所时了解到,现场取证已完成,目前正在等待肇事方丈夫从外面赶回贵阳进行后续处理。

报警人刘女士表示,泼粪实在是太侮辱人,事发后家中的厨房、厕所、卧室阳台无一幸免,家里气味难闻,像晾晒在家的娃娃衣服、洗衣机、窗台、玻璃上都不同程度被污物弄脏。

起因:双方曾多次有过口头纠纷

“来这边居住也挺长时间了,一直以来都还挺好的,没想到会发生这种事。”刘女士告诉记者,矛盾的起因应该是今年8月中旬时,朋友带娃娃来家中做客,客人走后收拾碗筷期间,楼下就传来了阵阵骂声。起初也没有太在意,但是后续出现的敲击卧房地面的声音,把熟睡中的娃娃吓醒了,她就开窗和楼下理论,随后和物管一起去楼下协调。

“来到楼下,对方表示,之所以这样,是因为刘女士家此前曾向下泼洒酒精和倒水淹了地板。”刘女士说。

“关于倒水的情况,调解的时候已经无法核实,如果确实是家人疏忽给对方造成了困扰,那么愿意直接道歉。不过对于泼洒酒精是不认可的,因为家中的酒精都是放在高处,家里娃娃1岁多的拿不到去泼,大人就更不会了”。刘女士告诉记者,经过沟通双方认为都把话说开了,也不会再有什么问题,没想到这仅仅是个开始。

从9月初到双节期间,双方又发生几次言语冲突。

刘女士无奈地表示,由于类似事件有点多,9月29号也报过一次警,警方和物业都介入进行了解和劝导,但双方还是在“何时在家”、“是否存在”等问题上纠缠不清。

民警成功调解

10月18日凌晨1时许,肇事方丈夫来到后巢派出所,经过民警耐心的调解,最终在凌晨两时许,双方就后续事宜达成一致。

采访期间,肇事方丈夫以双方自行协商解决为由婉拒了记者采访。

“对方丈夫已致歉并表示愿意白天找家政来打扫卫生,而且提出会买些衣服赔给娃娃。”刘女士补充道,只要能把卫生搞干净,衣服倒是不需要赔,街坊邻居抬头不见低头见的,闹到这个地步确实不太好,希望以后能加强沟通,不要再发生类似的不愉快事件。如果还有的话,一定会依法维权追究到底。同时,为了保证自身利益和不必要的冲突,会与物管协商在相关区域安装监控探头进行及时取证。

10月18日上午11时许,刘女士联系记者表示,肇事方已经请来家政服务人员清理家中卫生。

(文内所有采访对象均为化名)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来源: 南国今报

隔音降噪门窗品牌

系统门窗品牌

隔热隔音门窗

高端门窗

上一篇: 潮州警方侦破特大黄金首饰盗窃案:珠宝店员工监守自盗,卷走黄金首饰600余件
下一篇: 潮州铝材门市地址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