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深300股票指数期货合约将于4月16日上市交易
沪深300股票指数期货合约将于4月16日上市交易 更新时间:2010-3-27 0:04:27 2010年3月24日,中国证监会印发《关于同意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上市沪深300股票指数期货合约的批复》,同意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上市沪深300股票指数期货合约。据了解,股指期货上市启动仪式将于4月8日举行,首批四个沪深300股票指数期货合约将于4月16日上市交易。
为确保股指期货上市后的平稳运行,中金所3月26日发布《关于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上市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称,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自2010年4月16日起上市交易,首批上市合约为2010年5月、6月、9月和12月合约,挂盘基准价由中金所在合约上市交易前一工作日公布。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5月、6月合约暂定为合约价值的15%,9月、12月合约暂定为合约价值的18%;上市当日涨跌停板幅度,5月、6月合约为挂盘基准价的±10%,9月、12月合约为挂盘基准价的±20%。
《通知》明确,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交易手续费暂定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零点五,交割手续费标准为交割金额的万分之一;每个交易日结束后,交易所发布单边持仓达到1万手以上和当月合约前20名结算会员的成交量、持仓量。
此外,《通知》要求各会员单位要认真做好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上市交易的各项准备工作,严控市场风险,确保沪深300股指期货平稳推出和安全运行。
股指期货在我国已经过8年多的研究酝酿和4年的扎实筹备。2006年2月8日,中国证监会成立股指期货筹备领导小组。同年9月,经国务院同意,中国证监会批准成立了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2010年1月8日,中国证监会宣布,国务院原则同意推出股指期货交易。此后,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统一部署,中金所紧锣密鼓,有条不紊地全面推进股指期货上市的各项准备。
据了解,1月8日以来,中国证监会和中金所高密度地组织了大量培训,来自期货公司和证券公司的几千名高管、营业部负责人、营销人员、开户人员、IB业务人员和相关岗位业务人员等参加了培训。同时,中金所全方位多层次深入做好投资者教育工作,通过网络、报纸、电视、广播、杂志等各种媒体广泛传播股指期货基础知识和正确的投资理念,并根据最新制度和规则,修订、制作了包括书籍、海报、电视片等在内的7大类57项投资者教育产品,累计数百万字,共投放80多万份。
2月8日,经过公开征求意见,《关于建立股指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规定》及其配套文件颁布实施。为了更好地保护投资者,这套制度对投资者在资金实力、实践经验和知识储备等多方面提出要求,从源头上认真贯彻落实将适当的产品销售给适当的投资者的监管理念,得到了市场的广泛认同;2月20日,经过公开征求意见,中金所正式发布修订后的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和中金所交易规则与实施细则,进一步强化了风险控制措施;同时,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机构投资者参与股指期货指引的政策正在征求意见,即将发布实施。
自2月22日起,股指期货上市准备工作进入投资者开户阶段,目前,IB开户工作已经启动。为将投资者适当性制度落到实处,引导投资者理性参与,在中国证监会、各地证监局和中期协加大检查力度的同时,中金所向全国派出检查组,从开户第一天起就实地督导、全过程检查落实情况。截至目前,股指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落实情况良好,开户工作平稳有序进行。各会员公司高度重视,严格贯彻落实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各项要求,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强化开户管理,规范操作,谨慎小心。投资者审慎参与,冷静应对,观望居多。
为确保中金所开业后商品期货与股指期货的平稳并行,在中国证监会的统一部署下,中金所与上期所、大商所、郑商所、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及各期货公司、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行情商等单位共同在3月13、14日和3月20、21日组织了两次股指期货系统全市场联网测试。目前,中金所已顺利完成技术系统上线切换和各项测试演练,逐一协调落实分级结算业务,总体来看,上市前的各项工作开局进展顺利,准备基本就绪。
中金所表示,将会继续按照 “高标准、稳起步”的原则,进一步做好上市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各项准备工作,注意防范和妥善化解可能出现的市场风险,确保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平稳推出和安全运行。在上市初期,中金所对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保证金标准、交割、市场监控等方面和环节将从严要求,切实防范市场操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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