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鲁中晨报淄博7月23日讯 日前, 一男子在临淄一户人家安装门窗,在搬运玻璃过程中,不慎踩空,从二楼楼梯平台跌落后身亡,双方当事人就意外死亡责任承担及赔偿金额产生争议,人民调解员通过长达半个月的“背对背”调解,成功化解了这起损害赔偿纠纷。今年以来,淄博各级人民调解组织成功化解重点矛盾纠纷1265起,极大节约了司法成本。
男子跌落身亡人民调解止纷争
今年4月23日,塑钢门窗加工个体工商户黄某在临淄居民李某某家中安装铝合金门窗,在从一楼往二楼搬运玻璃时,意外从二楼楼梯平台摔下致重伤,送北大医疗鲁中医院抢救、治疗14天后死亡。黄某在北大医疗鲁中医院治疗期间花费医疗费15万元,黄某的亲属为其回老家办理丧事产生费用5万元。办理完丧事后,黄某的妻子潘某和其他亲戚找到房主李某某要求处理意外事故,给予赔偿。房主李某某以黄某自己工作不小心为由,拒绝赔偿。无奈之下,潘某等人向临淄区司法局辛店司法所发出求助。
本例纠纷双方当事人利益诉求差距较大,临淄区司法局辛店司法所指派了经验丰富的调解员进行调解。专职人民调解员贾明太、边文荣在分别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后了解到,潘某认为李某家中安全措施不到位是导致丈夫受伤死亡的重要原因,应承担全部责任和因此产生的各项费用。李某则认为,黄某自己不注意才导致悲剧发生,自己不应该承担责任。双方各执一词,态度坚决,互不让步。在了解情况、实地查看后,人民调解员找准矛盾焦点,决定以情理法的方式,开展“背对背”调解。
通过分别沟通交流,释法明理,人民调解员一方面从法律角度,向当事人解读关于承揽关系损害赔偿比例的规定,根据潘某提供的住院费、治疗费等票据证据,就赔偿范围和赔偿金额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另一方面,向李某说明了潘某及孩子的生活压力较大等现状,从情理角度做工作。经调解员长达半个月,数次沟通协调,双方当事人日前达成共识,由李某赔付黄某身亡医疗救治的费用,一次性支付给潘某,双方当场签订人民调解协议书。
“在本次调解过程中,死者家属一度情绪激动,再加上双方当事人利益诉求差距较大,但只要有调解成功的可能,我们调解员都会积极争取,说再多的话,跑再多的路也是值得的。”人民调解员贾明太说。
今年以来淄博化解重点矛盾纠纷1265起
此次调解,是淄博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人民调解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的一个缩影。近年来,淄博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的部署要求,大力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着力强化“组织、队伍、业务、制度”四项建设,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淄博市人民调解经验得到山东省司法厅、淄博市领导的批示和认可。
为人民调解让人民满意,淄博司法行政机关强化人民调解员能力提升,不断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推广淄川区网格化管理、沂源三层调解网络等做法,调整充实村(居)调委会,巩固完善乡镇(街道)调委会,建立健全涉企调委会,截至目前,淄博市建立村(居)调委会3107个、镇(街道)调委会88个、涉企人民调解组织87个,形成了上下贯通、左右衔接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
此外,实施派驻人民调解室制度,淄博市在法院、基层法庭、公安派出所等设立派驻人民调解工作室87个,为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提供了保障。同时,加强专业性行业性组织建设,在医疗纠纷、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等18个矛盾纠纷相对集中的领域,特别是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新建商事纠纷、保险纠纷、金融消费纠纷、知识产权专业调解组织12个,建立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213个,建立健全人民调解专家库,提高了人民调解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目前,淄博有专职人民调解员700多名,其中临淄区实现了每个村居配备1名专职人民调解员。今年以来,淄博各级人民调解组织成功化解重点矛盾纠纷1265起,最大限度地降低了上访、诉讼等案件数量。
(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记者 王丽 通讯员 孙小宁 张思垚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