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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的农村商业银行,能不能合并成 "中国农村商业银行"?银行为什么会发行承兑汇票?你认为现在农村商业银行存在哪些主要问题?有何主要经营风险?朋友是某银行的行长,有什么生意能合作?各省的农村商业银行,能不能合并成 "中国农村商业银行"?将全国的农村商业银行合并成一家“中国农村商业银行”?这样的想法没有必要,也没有实现的可能。
农村商业银行以及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农信机构)是我国农村金融的主力军,是农村金融体系的最重要组成部分。监管部门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12月,我国共有农村商业银行1478家、农村信用社722家、农村合作银行28家。也就是说,全国农信法人机构合计达2228家,占全国银行业法人金融机构的48.36%。
从资产规模看,全国农信机构资产总额35.51万亿元,占银行业金融机构比例为12.24%。如果将全国农信机构合并成为一家法人银行,那么它的规模超过中国工商银行,成为中国最大的银行。但是,这不符合农信机构改革发展的原则和方向,因此完全没有现实可能性。
2019年2月,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委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要求“明确并强化农村信用社的独立法人地位”。2019年11月,央行发布《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9)》,提出了关于农信机构改革最新思路,强调:保持县级法人地位和作用的基本稳定;完善公司治理,按市场化原则培育合格股东;加强股东和关联方行为监管;落实风险处置责任,及时化解存量风险;深化省联社改革,提升服务水平。这其中,“保持县级法人地位和作用的基本稳定”放在了最前面。由此可见,县级农信机构保持独立的法人地位,是金融改革要坚持和努力的方向。不要说全国合并不可能,现在在全省范围内合并农信机构,可能性也微乎其微了。
当然,坚持县域法人地位是总体原则,但对此的理解不能过于机械。应该说,通过合并重组,一定程度上有助于增强农信机构抗风险能力。所以,在一定范围内,对农信机构进行合并重组,是必要和恰当的。2019年12月,监管部门印发《关于推动银行业和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出:在保持县域法人地位总体稳定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对农村信用联社和农村合作银行实施股份制改造。
所以,为提升农信机构规模效应和抗风险能力,对中西部地区规模较小的农信机构,应支持它们适当进行重组合并,组建一些市级农商行。近年来,四川、广东等省份积极探索农信机构重组合并,总体效果比较好。应该说,这与坚持县域法人地位的原则并不矛盾,从根本上看也有利于稳定县域法人地位。
银行为什么会发行承兑汇票?根据你的问题,要想说清楚承兑汇票是怎么回事以及对企业的好处,首先要了解汇票的概念,打个比方你更好理解,"汇票是父亲,银行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就是老大、老二两个儿子了,哈哈",两个儿子所不同的是,老大是银行签发的,当然银行无条件兑现,老二是银行以外的企业或个人签发,经银行同意后承诺兑现的。下面我给你细细道来。
一、银行为什么要"发明"汇票?先从"父亲"讲起,汇票是国际贸易结算中使用十分广泛的信用工具,其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而产生的。国际贸易的买卖方都相距较远,且货币不一样,又不使用现金交易,不能像国内贸易结算那样很方便快捷。从出口国家发货到进口国家接货要有一段时间,期间进口国怕付款收不到货,出口国怕发了货收不到款,于是就产生了强大有力的"中介人"--银行,双方企业开户银行作为中介人介入交易中,于是就"发明"了这种汇票结算工具。
汇票作为一种票据(汇票、本票和支票),为了确保其本身信誉和严肃性,各个国家都进行了立法。我国1995年5月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1996年1月1日开始施行。
二、汇票、银行汇票及银行承兑汇票的关系汇票按出票人可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银行汇票出票人和付款人均为银行;商业汇票出票人是企业或个人,付款人是企业、个人,也可以是银行。
汇票按承兑人(即承诺兑现之人)可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后者银行是承兑人,也是主债务人,它是一种银行信用,用通俗的话来说,这种汇票目前人们最放心,其信誉和存单相似。
三、企业使用承兑汇票的好处1、承兑汇票可以节约资金成本。对于实力强大的企业,只需交纳一部分保证金,就能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用于企业资金周转,类似于贷款性质。
2、承兑汇票可以转让。一般承兑汇票期限为30天-180天,当企业资金紧张时,该票据经背书允许多次转让,用于购进原材料、支付货款等,可以缓解企业因流动资金不足而形成的尴尬局面。
3、承兑汇票可以贴现。说通俗些就是当你需要资金时可以拿到银行,利率可以与银行协商,支付高于活期存款以上利率的利息后,可立即取得周转资金。
总之,承兑汇票作为一种金融产品,使用还是挺方便的,一般企业特别是大企业使用较多,个人嫌麻烦大多不使用。讲解了这么多,为了说清楚这个问题,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希望大家能够理解创作不易,同时麻烦加关和点赞呦。
你认为现在农村商业银行存在哪些主要问题?有何主要经营风险?农商行的问题是体制的系统的问题,而不是细节上的能力上的问题。
最大的问题是所有权与管理权的完全分离:农村商业银行基本是县级一个法人,其股东是本地企业、本行职工及本地居民,但这些股东在农商行除定期分红外没有任何权力(人事财务经营统统无权过问,股东大会等法人治理措施全都是形式的),省联社本来是县行出资设立,但其主要领导由省正府委派,这帮人不用对各县级行的经营成败负责,没有经营压力,反而成了县级行的上级领导,可以通过人事大权随意控制基层经营管理。
省国资委名义上对农商行省联社有管理职能,但其对农商行并无出资也就无义务,所以其管理非常泛泛而且不对路。
省银监局、省人行对省农商联社有行业管理职能,但省农商联社的班底本来就是从省人行的农金管理部门分出来的,上溯20年他们是一个单位,而且省联社只是全省农商行的管理机构,自身无对外的业务,使人行银监对农联社的行业管理作用天然不足。
省联社、市办事处俨然就是基层行的太上皇,权力过大而无需担责任必然导致腐败和瞎指挥,而基层行只须且只能对他们的管理考核要求负责(俯首帖耳,唯命是从,然后变本加厉向下推行),而无需、无力也无意从本行实际角度出发做工作,导致经营方向和结果严重的脱离市场和股东利益(实际经营再差,只要靠得上省联社和市办事处的考核指标体系,就不用担心自己的官位和权力),并加剧了全系统的腐败。
总之,省联社剥夺了公司法赋予股东(农商行所有权人)的知情权、管理权、监督权,以及县级行作为独立法人应享有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权力,又没有来自外部的监督力量,使农商银行的省联社完全失去了制约,进而所有的管理者都成了官僚和政客,从上到下没有人思考按市场规律、金融规律发展业务和为股东创造价值的问题,全员没有了归属感,省联社借此为自己营造了不受节制为所欲为的独立王国。
朋友是某银行的行长,有什么生意能合作?你可以问问他存几个千万能给安排个银行工作的指标。
你还可以问问他,存20万能给个挂历么?
你甚至可以大胆的问问,是不是就为拉存款才请吃的这顿饭。[大笑]
开个玩笑哈~~
其实,银行支行行长的权力不算大。
保洁外包,保安外包,这些活虽看着不起眼,但都是连锁大活,都不是他个人能决定的。
不过如果你们关系十分铁的话,
你倒是可以凭借他的头衔,网络一些亲戚朋友同学到他所在的银行进行存款。
假设在你的源源不断的存款帮助下,朋友任务完成的牛逼,那么仕途顺利有可能高升到上一层。那时,他才会给你在朋友的身份上加上一个利益伙伴的头衔。那时,你们之间才真正平等且互惠互利,且相互珍惜。
想从朋友那得到好处,就先给朋友带来帮助。
眼下年底了,可能他最需要的就是完成存款的任务。一切等小聚之后,自会明了。我非银行人员,纯属瞎侃而已。[鼾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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