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参议院投票通过金融监管改革法案
美国参议院投票通过金融监管改革法案 更新时间:2010-7-17 0:04:37 美国参议院15日以60票赞成39票反对的投票结果通过了范围广泛的金融监管改革法案,从而令美国总统奥巴马2010年在国内政策方面再度大捷。
投票比例基本与民主共和两党的路线一致。为数不多的几位共和党参议员加入在参议院占多数席位的民主党阵营,为金改法案投出支持票。直至最近几天,民主党对法案进行数次修改借以打消共和党几名摇摆议员的疑虑之后,才勉强获得能够在参议院清除程序障碍的票数。三名共和党参议员所投的“赞成”票,他们分别是来自马萨诸塞州的斯科特?布朗、来自缅因州的奥林匹亚?斯诺以及同样来自缅因州的苏珊?柯林斯。预计奥巴马将于下周将其签署为法律。
这项新立法的正式名称预计将为“多德-弗兰克法案”,这一命名来自于该法案的两位主要发起人,即参议院银行委员会主席、康涅狄格州民主党议员克里斯多夫?多德和众议院金融服务委员会主席、马萨诸塞州民主党议员巴尼?弗兰克。
这部法案标志着美国金融服务业将发生彻底改变。对于摩根大通、高盛集团、美国银行这类大型金融机构来说,几乎所有业务将获权与新设的金融稳定监督委员会一道监管全美最大最复杂的金融企业,该委员会也将获得积极应对潜在风险的能力。
美国总统奥巴马15日对参议院批准金改法案表示欢迎,称法案对华尔街的监管改革将为消费者提供“最为强大”的保护,并且为美国经济构筑新的基础。
不过,重塑美国金融监管机制的工作远未结束。事实上,随着金融监管机构开始为法案制定细则和框架,15日的投票只不过是为第二阶段的游说和政策制定打开了大门。这些细则的制定过程将决定新法律会如何影响市场参与人士的行为,无论他们是复杂衍生品交易商,还是购买抵押贷款和信用卡贷款的消费者。
正如参议员Byron Dorgan所言,这次投票不是终点,而是新起点。
以下是二十世纪三十年代以来美国金融监管史上最为瞩目的金融改革法案具体内容:
第一,新监管职权。赋予联邦监管机构一项新权利,使其能够对未接受纳税人资金救助但陷入困境的大型金融公司进行接管和分拆,以防止此类公司的倒闭引发整个金融体系的动荡。将设立一个由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运作的流动性程序。美国财政部将预先支付有关接管倒闭金融公司的前期成本,但美国政府则必须制订出一项资金偿付方案。接管后期中,监管机构将泰国评估费的方式收回接管资产超过500亿美元金融机构过程中发生的任何损失。
第二,设立金融稳定委员会。将建立一个由10名成员组成的金融稳定监管委员会,该委员会成员由负责监控和管理美国金融系统性风险的现有监管者组成。该委员会的职责中包括:如果经评估后某家大型综合性金融机构对金融体系稳定构成威胁,则该委员会将建议美联储在资本金、杠杆以及其他规定方面对该金融机构实施更加严格的要求。在极端情况下,该委员会有权对金融机构进行分拆。
第三,沃尔克规则。将限制大型金融机构的自营交易业务,但这些银行可以小规模地投资于对冲基金和私募股权基金,这类投资规模在第一级资本中所占比例最高不得超过3%。银行不得对其所投资的基金进行救助。
第三,衍生品市场。将对场外衍生品交易市场实施全面监管,其中包括针对衍生品交易和出售衍生品的公司的监管。将要求日常衍生品交易在交易所或类似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并通过清算所进行清算。定制的掉期产品交易将仍可以在场外市场进行,但相关交易必须上报至中央储存库,以便使监管机构能够对整体市场形势有更加全面的掌握。将在资本金、保证金、报告、纪录保存以及业务活动方面对从事衍生品交易的公司实施新的规定。
第四,掉期产品的剥离。只要求银行剥离风险最高的衍生品交易业务并转至关联公司。这是根据民主党参议员Blanche Lincoln提出的更广泛监管提议而最新达成的一项折衷方案。银行可以保留利率掉期、外汇掉期、黄金和白银等掉期交易业务。法案要求公司把农产品、未明确大宗商品、能源及多数金属的掉期交易业务转给关联公司。
第五,建立消费者机构。将在Fed内部建立一个新的消费者金融保护局。该机构将负责向提供信用卡或抵押贷款等消费者金融产品及服务的银行和非银行机构颁布和实施规定。这个新监管机构研究和实施的规定适用于所有抵押贷款相关业务、资产超过100亿美元的银行和信贷机构、发薪日贷款方、支票兑换机构以及其他某些非银行金融机构。汽车经销商不在该机构监管范围之内。
第六,优先购买权问题。将允许各州自行颁布的更严格消费者保护法适用于全国性银行。全国性银行将可依情况和所在州的不同而寻求享受州级法律豁免权。如果州级法律妨碍或严重干扰了银行的业务经营能力,那么银行则可以申请法律豁免权。州级首席检察官有权执行新消费者金融保护局颁布的部分规定。
最后关于美联储监管职责问题。将批准针对金融危机期间Fed实施的所有应急借款计划进行一次性审计。Fed还将披露通过贴现窗口和公开市场操作向银行放贷的相关细节。将取消银行成员推选Fed 12家地区联邦储备银行行长的职责。将限制Fed的应急借款权,即不允许Fed向私人公司发放紧急贷款,所有贷款计划均需要获得美国财政部长批准方可实施,并禁止破产公司参与紧急贷款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