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电力向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
明星电力向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 更新时间:2010-1-26 15:15:25 本报讯 明星电力与其子公司四川奥深达资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签署合同,委托四川省遂宁农行向奥深达贷款20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10年1月25日起至2013年1月24日止,共计36个月;年利率5.4%。
此外,明星电力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保贷款纠纷一案,广州市高级人民法院做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根据本判决,公司应承担费用共计3665万元。公司原已计提预计负债减去应承担的连带责任部分,将予以冲回,对公司2009年度利润将产生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