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死亡保额上调
未成年人死亡保额上调 更新时间:2010-11-20 7:56:22 明年起,未成年人死亡给付保险金限额将因险种不同突破10万元上限。 记者昨日获悉,中国保监会日前发布了《关于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人身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将未成年人死亡给付保险金限额全国统一调整为10万元,自2011年4月1日起执行。 通知规定,对于投保人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每一份保险合同,投保人已交保险费或被保险人死亡时合同的现金价值可以不计算在10万元的限额中。对于投资连结保险合同、万能保险合同,投保人已交保险费或被保险人死亡时合同的账户价值可以不计算在10万元的限额中。 此外,航空意外死亡保险金额部分也可以不计算在10万元限额之中。 通知同时要求保险公司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人身保险的有关业务流程,加强核保和风险管控,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并对保险公司承保等实务操作方面也提出了具体要求。相关文章:保监会调整未成年人死亡保额限额中国国旅:离岛免税政策或超预期冲刺节能减排广东实行惩罚性电价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银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申购限额的公告购房者网银转账防风险三大行上调网银交易限额银行调高个人网银交易限额最多可跨行转账50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