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入广告缺乏监管 或成影视业主营业务
植入广告缺乏监管 或成影视业主营业务 MBAChina 2010年5月,《杜拉拉升职记》各大影院热映,其植入广告的形式大方被徐静战蕾回应,并表示“广告植入当然越多越好,多了才有面子啊!”由此,影视“植入广告”的话题再次跃然纸上,面对国内植入广告方面监管的空白,影视业界也纷纷蠢蠢欲动,希翼着这种模式能带来更大的盈利。
植入广告由“致歉”到“公开”
植入广告做的好了是大大的盈利,做不好时满街臭名,但就是这诱人的“盈利”使各大影视剧相继扑向“植入广告”之路。其实好的植入广告也要配上好的影片,才有可能成为成功的模式。曾经有不少影片因植入广告而获利。
“我家特好找,就在欧陆经典。”徐帆在《一声叹息》中,不只一次提到“欧陆经典”,虽说也是植入的广告,但却是冯小刚比较成功的一次盈利,赚了喝彩又赢了银子。同样《大腕》中也出现了“搜狗”、“彪驴”、“补钙”等植入广告,搜狐、彪马、钙中钙以一种闹剧的形式被巧妙地运用在了植入方式中,即可搏得观众一笑,又达到了广告的目的。而冯小刚另一部《手机》更是将摩托罗拉手机鲜明地植入影片之中,成功地影响了不少观众,到处可听到“哈罗,摩托!”的手机铃声。另外,还有《天下无贼》更为出色,冯小刚俨然成为“植入广告之王”。当然,还有不少其他的影片,比如《疯狂的石头》、《爱情呼叫转移》等,都成为成功之列。
然而,冯小刚也会为了植入广告太多而向观众致歉,《非诚勿扰》虽说是部非常优秀的影片,但由于植入广告太多还是引起了诸多的不满,因此引发冯小刚致歉。但是,日前的《杜拉拉升职记》却嫌广告还不够多,而且大方公开“广告植入当然越多越好”,由此植入广告监管问题再一次被关注。
植入广告监管法规空白
《杜拉拉升职记》中某品牌红茶的植入广告词为“缓解胃疼”,同时其商标以特写镜头展示。由于《广告法》规定食品饮料不可宣传或者暗示有疗效作用,这个植入广告很可能有违法之嫌。
然而,植入广告的监管缺乏,使不少类似的广告趁机植入,并非不管,而是规则实在不容易界定。比如热播电视剧《老大的幸福》中,竟然出现了某男科医院的具体影像,但由于植入广告的类似镜头也可被称作是剧情的需要,因此更加无法确定是否商业广告,没有监管条例,当然不能妄下定论。
如果被界定为商业广告,程序和要求将会非常严格。第一,广告必须经过具备资质的广告公司代理制作,再由广告公司出面为媒体提供,同时产品相关宣传内容需要经媒体审核后才能发布。第二,医疗、保健、食品及房地产等行业的广告均有不同细则规定,广告用语要求也十分严格。第三,工商行政机关与消费者都可监管,事后监管,发现虚假广告,可随时上报工商,并处理。但对于植入广告,无法明确定性为商业广告,立法和监管过程都有非常困难。#p#分页标题#e#
依据《广告法》的相关规定,影视作品的植入广告很难定义为商业广告,所以无法将影视剧等植入广告纳入监管之列,更无法律依据对此进行内容监管。这只能说明1994年制定的《广告法》显然对于植入广告方面监管滞后,后于2008提交国务院的《广告法》修订草案至今未通过,“植入广告”是否会被纳入监管范围还属未知。据业内人士透露,广电总局传媒司已对植入式广告等新问题的研究正在进行,并表示将尽早提出规范及政策。
在此之前,由于监管的缺乏植入广告仍然会是影视业界的不断试点,或许会将这种形式作为影视业的主要营业模式,在政策规范出现之前尽情一把。
刘子虞 作者为娱乐产业分析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