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内幕交易监管防控体系 “零容忍”不等于“零界限”
构建内幕交易监管防控体系 “零容忍”不等于“零界限” 更新时间:2010-12-2 7:47:24 本报记者 贾 丽 自11月26日,一则《处罚决定书》给奥运会鸟巢烟花燃放功臣熊猫烟花重重一击,熊猫烟花也成为业界关注的焦点。熊猫烟花董事长赵伟则陷入了一桩5年前的内幕交易案。 而在这不久前,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证监会、公安部、监察部、国资委、预防腐败局五部门五部委刚刚联合发布《关于依法打击和防控资本市场内幕交易的意见》,掀起了一场打击内幕交易运动风暴。 有关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尽管监管部门刚刚联合发文防控内幕交易显现,内幕交易现象屡禁不止。熊猫烟花在此时被查,必然受到关注。资本市场内幕交易问题到目前已经非常严重,当前市场利用内幕交易投机行为泛滥,没有得到有效处罚,必须用制度和法律严格面规范。 熊猫烟花丑闻 成打击内募交易风暴焦点企业 11月26日,被称为“国内A股市场最有喜庆意味的上市公司”熊猫烟花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市银河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收到了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证监会查证,2005年末,在赵伟平实际控制的广州攀达通过收购浏阳烟花股权成功入主上市公司前后,赵伟平曾数次利用他人的个人证券账务买卖浏阳烟花股票800多万股。经计算可知,通过上述交易,赵伟平获利达500万元。 而这并不是熊猫烟花的首次涉险,今年7月,熊猫烟花刚刚因为高价购买大股东旗下的劣质资产等一系列原因而被湖南证监局勒令整改。 业界权威证券律师接受采访时大多认为,熊猫烟花被查,赵伟平涉险内幕交易已经基成事实,应予以追究刑事责任。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金融证券法维权律师臧小丽告诉记者:“从以往的案例来看,高淳陶瓷和中山公用内幕交易案,都存在政府官员利用职务便利获取内幕信息并牟利的现象。彻底反内幕交易还需要根本上加强监管。” 内幕交易防控仍旧有待完善 据证监会统计相关数据显示,2008年以来,证监会共调查内幕交易案件295起,占新增案件的45%。截至今年10月,证监会新增非正式调查100件,其中内幕交易74件;正式立案88件,其中内幕交易42件。 臧小丽认为“:监察部和预防腐败局首次介入打击内幕交易目的是把官员纳入内幕交易防控范围。这样,反内幕交易除了证监会的监管职责以外,还有各部门、各地区的监管协作,形成监管合力。”她同时认为, “目前我国对防控内幕交易仍旧在不断改进和完善之中,首先没有法院的介入,缺少投资者民事赔偿机制,内幕交易违法成本低。至今没有一起因内幕交易承担民事赔偿的案例;其次,内幕交易的查处机构主要还是证监会,证监会的查处权限还是有限;同时,内幕交易被发现的机率太低,大部分发现不了,即使发现往往也是出点罚款了事,很少被判刑的。” 中国地方金融研究院副院长、经济学教授汤烫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当前资本市场内幕交易问题已经非常严重,利用内幕交易投机行为泛滥,没有得到有效处罚,比较典型的案件处理结果迟迟不下。必须从监管部门内部加强管理,防止不良风气形成,体现资本市场公平、公正原则,否则弱势群体永远利益得不到保障,资本市场将出现畸形和扭曲,引起证券市场信用危机,不能良性健康公平、公正发展,必须用制度和法律方面规范。” 声明:本频道资讯内容系转引自合作媒体及合作机构,不代表自身观点与立场,建议投资者对此资讯谨慎判断,据此入市,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