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皮杂谈:“限购令”何不推而广之?
水皮杂谈:“限购令”何不推而广之? 更新时间:2010-10-10 7:49:54 房价多高就算高,多低才算低?
谁又能说的清楚这个问题?
其实,谁也说不清楚这个问题,但是似乎每个人都认为自己能够说清楚这个问题,所以,房价就成了房地产市场的焦点。
谢国忠显然也认为自己对此有发言权,这位前摩根斯坦利亚洲区的首席经济学家在美国出版的《商业周刊》发表文章预测,中国的房地产市场将进入为期五年的大熊市。大多数地方的房价会出现40%-50%的下跌,个别地区比如浙江会出现80%以上的下跌。危言耸听到这个程度也算是个性十足。在水皮的印象中,早在2004年宏观调控刚开始的时候,谢国忠也作过类似的预测,上海房价会下跌40%-50%也正是出自他的评论。事实怎么样?事实上,从那个时候到现在,上海的房价不但没有出现谢嘴中的跌幅,反而上涨了3倍有余,听其言信其言的人不是上当受骗就是追悔莫及。而和谢的评论形成鲜明对照的是,正是在彼时,摩根斯坦利的资金开始大举进军上海的房地产市场,不但为其创造了丰厚的利润,而且成为在此轮金融危机中的救生船。
房价问题本来是买卖双方的问题,第三方一定要评头论足,或者强行干涉,不是自取其辱就是不可收拾。
更何况,房价的问题,只是房地产市场问题的果而不是因,因果倒置是无助于事的。
本轮房地产调控的效果之所以不那么明显,问题之一就是执行力,执行不力导致即便是“国十条”这样号称“史上最严厉的房地产政策”又一次面临“空调”的危险境地。中央政府的权威和公信力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而赶在“十一”之前出现的第二轮调控,最大的意义恰恰传达了要将革命进行到底的信念,不达目的决不收兵的决心,从内容上看,“新五条”和“国十条”相比并没有新意,重点就在落实。
落实什么?
落实地方政府的问责,落实差别信贷的政策,落实保障性用房的土地供应,落实房产税等在内的税收政策,落实对开发商囤地囤房的处罚力度。
重中之重,一是房贷,二是限购。
第三套停房停贷是“国十条”的主要精神,但是语焉不详,正因为所谓过热地区的概念过于含糊,所以没有一个地方政府认为自己属于“房价上涨过快”的典型,都在王顾左右而言他,银监会的细则是在四个月以后才推出的,北京、上海、深圳和杭州名列其中,“新五条”则一刀切全面停贷。
限购令也是“国十条”的主要精神之一,同样提出在热点地区,政府可以临时限制居民的购房套数,但是响应中央政府号召在地方细则中明确限购的只有北京一个地区。“京版十条”中规定,同一购房家庭,不管是北京居民还是外地居民只能新购一套北京住房,“新五条”对此没有一刀切,自主权还在政府手中,而响应号召中最坚决的当属深圳,深圳的规定是本地居民可以持有二套住房,外地居民限持一套,不符合这个要求的交易不能过户,这意味着深圳彻底堵死了房地产作为投资和投机的资金渠道。如果深圳版的“限购令”能推而广之,那么,扼制房地产的投机才有落实到位的可能,禁止炒房也就变成了现实,如果能有一个立法程序,临时规定变成制度安排,那么房地产市场的长治久安就有了可能,上上下下也就没有必要为房价的高高低低而痛苦烦恼,所以抑制房地产投机不是改变投资者的预期,而是从根本杜绝这种念想,没有预期,没有希望,也就谈不上绝望和失望。
二套房产曾经被厉以宁先生列为中国式小康社会的标志,中国社会现在并没有超越这个社会发展阶段,深圳版限购令具有推广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