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发布加强河道采砂管理确保防洪安全的通知
水利部发布加强河道采砂管理确保防洪安全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0-5-11 23:59:36 水利部办公厅发布 《关于加强河道采砂管理确保防洪安全的通知》 汛期将至,水利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河道采砂管理确保防洪安全的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河道采砂管理工作,做到思想重视,组织落实,措施可行,行动有力,在全国形成严厉打击河道非法采砂的态势,确保河势稳定、防洪安全、航运安全、供水安全、生态安全和重要基础设施安全。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加强对河道的采砂管理是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一项十分重要职责,也是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法律责任。各级水行政管理部门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无序采砂的危害性。要在政府领导下,切实履行对河道的管理、保护和监督职责,加强监督检查,加大监管力度,落实执法责任,通过建立责任制,逐河逐段逐级落实监管责任,明确责任人。要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组织领导不到位,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现场监管不到位,整治措施不到位,有情况不查不报,导致采砂管理秩序混乱,影响河道度汛安全或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二要加强规划编制,完善法规建设。各地要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尽快对管理范围内的河流编制采砂管理规划,为依法、规范、科学管理河道采砂行为提供依据和保障。在规划中要严格划定禁采区和可采区,规定禁采期和可采量,明确作业方式,确保采砂不影响河势稳定,不恶化通航条件,不带来防洪隐患。编制河道采砂规划时,涉及航道的,应征求航道、海事部门的意见。各地可根据实际,对采砂活动可能影响度汛安全的河道发布汛期或全年禁采令,并予以公告。同时,各地要根据《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当地实际,加快河道采砂管理的法规、规章和制度建设,完善河道采砂管理的制度体系,使河道采砂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三要加强隐患排查,加大执法力度。各地在继续加强对河道采砂日常管理的同时,要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陆治与水打相结合,日常监管与专项打击相结合等方式,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乱采滥挖行为。汛前,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精神和水利部要求,对重要河道、重点河段、重要水利工程设施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对非法采砂行为进行专项打击,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隐患排查和专项打击的重点是违法违规采砂问题比较突出的河段,采砂量较大的河段和防汛任务较重的河段,主要针对无证和不按许可要求的采砂运砂行为,危及重要水利工程、桥梁、管线等跨河、穿河、临河等重要基础设施安全的非法采运砂行为等。隐患排查和专项打击中,对河道、滩地及堤防堆放的弃渣要及时清除,对因采砂在河道内形成的坑、潭要及时整治,对违法采砂造成的河道险情及毁坏的工程设施要及时修复,对采砂现场管理混乱的要责令整改,对违法违规乱采滥挖行为要依法予以处罚并坚决取缔,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各地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借鉴长江河道采砂管理的有效模式,探索和建立河道采砂长效管理机制,促进河道采砂长效管理。 四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河道采砂管理涉及水利交通运输等多个部门。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主管部门职责,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各方支持,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资源优势,形成有效监管合力,共同采取有力措施,处理好河道采砂管理中出现的问题,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采砂活动,使河道采砂始终处于可控状态。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社会舆论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通过曝光、举报等形式,为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和打击非法违法违规采砂创造有利条件。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能力建设,保障必要的执法装备和执法经费,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不断提高执法队伍的能力和水平。近期,水利部将对全国河道采砂管理进行执法检查,各地要积极配合,认真按照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各地要将落实情况及时上报水利部。声明:本频道资讯内容系转引自合作媒体及合作机构,不代表自身观点与立场,建议投资者对此资讯谨慎判断,据此入市,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