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大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的有关规定,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1年7月30日起,调整大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单笔最低赎回份额。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方案
1、适用基金
2、 调整单笔最低赎回份额方案
调整后,本基金单笔最低赎回份额为0.01份。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各销售机构对赎回份额限制有其他规定的,需同时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二、其他事项
1、本公告仅对调整本基金单笔最低赎回份额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本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本公司将在本基金最近一次更新招募说明书时,对上述内容进行更新。
2、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及网上直销平台办理本基金赎回业务时需遵循上述规则。各基金代理销售机构有不同规定的,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办理上述业务时,需同时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定。
3、深圳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投资者可以登陆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dcfund.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888-5558)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