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规范境外机构人民币结算账户管理
央行规范境外机构人民币结算账户管理 更新时间:2010-9-30 6:47:00 本报讯 为规范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使用,加强银行结算账户管理,中国人民银行制定并公布了《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办法》规定,银行应对境外机构的本、外币账户以及境外机构与境内机构的银行结算账户进行有效区分、单独管理。银行在编制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账号时,应统一加前缀“NRA”。境外机构符合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条件的,可选择境内任意一家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该银行应将相应开户资料和开户申请书报送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并出具对境外机构身份审查合格的证明材料,经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核准后为其办理基本存款账户开户手续。
在申请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时,境外机构根据国家外汇管理部门有关规定已申领特殊机构代码的,将特殊机构代码录入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境外机构在开户后申领特殊机构代码的,银行应及时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申请为其办理账户信息变更手续。境外机构银行结算账户内的资金不得转换为外币使用,另有明确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