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继续推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
央行:继续推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 更新时间:2011-3-26 10:57:03 新华网北京3月25日电中国人民银行25日于此间发布的《2010年国际金融市场报告》指出,未来将从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扩大人民币在跨境投融资中的作用、推动人民币标价产品市场开放发展等方面继续推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
报告指出,要继续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要提高人民币的境外可接受程度,优化中国对外贸易投资的地域分布,重点推动人民币在与中国经贸联系密切的国家和地区的使用。继续增加境内试点地区和试点企业数量,统一边境省区试点政策,满足企业贸易投资便利化需求。
报告表示,要扩大人民币在跨境投融资中的作用。做好境外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继续推动外国投资者以人民币直接投资个案试点。鼓励银行按照有关规定向境内机构在境外投资的企业或项目发放人民币贷款,支持中资金融机构在境外为当地经济主体提供人民币融资服务,支持企业“走出去”。
报告表示,要推动人民币标价产品市场开放发展。要扩大债券市场发债主体,允许国际开发机构之外的境外企业和机构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人民币债券。稳步扩大银行间债券市场境外投资主体范围。推动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境外参加银行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鼓励银行间外汇市场的业务和产品创新。
报告说,要继续支持香港人民币产品市场发展。报告认为,香港发展人民币产品市场既有利于巩固和提升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促进香港长期繁荣稳定,又有利于人民币跨境使用。报告称,下阶段要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继续支持香港人民币市场稳步健康发展。
据统计,2010年银行累计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逾5000亿元,约占同期对外贸易总额的2%,较2009年增长了约48倍。去年境内代理银行共办理跨境人民币购售业务逾300亿元,较上年增长了约18倍。截至2010年末,境外企业在试点地区共开立人民币结算账户逾1800个,账户余额近500亿元。
2010年6月以来,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境内试点地区由上海和广东省的4个城市扩大至全国20个省,境外地域由港澳、东盟地区扩展到所有国家和地区,跨境交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业务扩大至所有经常项下,出口试点企业由试点初期的365家大幅增加至67724家。
报告指出,在外汇市场,随着对外贸易规模的进一步发展,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等重大改革的推进,以及境外人民币业务的发展,可以考虑延伸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业务范围至境外,拓宽内地银行间市场与境外金融机构、金融市场有效沟通的渠道;也可考虑进一步引入境外机构参与外汇市场交易,发展多样化的外汇及人民币相关产品,继续推出人民币对其他币种交易,增强对境外投资者的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