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推进“长三角金融”协调发展
央行:推进“长三角金融”协调发展 更新时间:2010-3-29 0:07:04 据央行网站报道,3月28日,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人民政府与中国人民银行在上海共同召开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金融协调发展工作第三次联席会议,总结联席会议第二次会议召开以来的工作进展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重点。
会议审议了“共同推进长三角地区金融服务一体化发展合作备忘录”,与会各方高度评价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并一致同意共同签署此项协议。在此协议框架下,各方将以上海世博会为契机,大力支持长三角地区深入开展金融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创新业务先行先试,密切金融市场联系,加强长三角地区金融服务合作交流。
包括:共同加强票据信用管理,推动建立长三角地区商业承兑汇票不良支付信息通报制度。大力推动建立长三角地区防范和打击银行卡犯罪信息沟通与预警机制。积极支持在长三角地区建立农村支付服务改善工作保障机制,制定改善长三角地区农村金融服务的具体措施。积极研究鼓励中小商户受理银行卡的激励措施,推动银行卡在各行业的广泛应用。共同加强对提供支付清算服务的非金融机构管理,规范电子货币发行与清算,促进相关产业健康发展。积极鼓励长三角地区商业银行、相关企业开展商业承兑汇票和授信支票等业务创新。积极支持长三角地区金融IC卡发展。鼓励发展银联标准的预付费卡,利用银行卡现有成熟的发行、受理和清算网络及服务体系,建立标准统一、资源共享、跨行业和区域的小额支付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