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也就是2018年10月份,焦作市公布了一批典型的因为环境问题被处罚的企业,这次被处罚总共有9家企业,罚款金额从10000元至100000元不等,其中一家企业还被处罚两次。他们分别是1、焦作市万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因为非道路移动机械超过标准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被责令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并给予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2、在2018年10月12日检查期间,中铝中州铝业有限公司因为有露天采矿区松散石料未完全覆盖,破碎车间及厂区地面未及时喷淋的环境违法行为被责令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并罚款20000元。
3、焦作市银河药业有限公司因为制药工序未按规定设置大气污染物排放口,制药工序配套建设的两个排气筒高度不足15米被责令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并罚款20000元。
4、河南泓冶特种新材料有限公司因为熔炼工序集气罩未做到完全收集,导致部分熔炼废气无组 织排放,且该工序厂房未完全密闭(窗户破损)被责令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并处于罚款20000元。
5、焦作市凯延矿山设备厂因为单位危废仓库未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被责令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并罚款10000元。
6、焦作众合未来铝业有限公司因为单位厂区燃煤堆场露天堆放的煤炭未覆盖,被责令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并被处以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7、焦作市欧翔陶瓷有限公司因为单位施釉工序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通过引风机收集至未封闭的铁皮仓内,造成无组 织排放,被责令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20000元。
8、焦作市红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因为单位厂区内堆放的物料未采取覆盖等抑尘措施被责令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并罚款10000元。
9、焦作市银河药业有限公司因为单位搬迁改造施工工地道路未硬化,堆料未完全覆盖,施工作业未采取喷淋等防尘措施,产生大量扬尘。被责令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并罚款10000元。
10、焦作市双盛石材加工有限公司因为部分破碎石料在大棚外堆存,未设置围挡和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厂区地面未硬化;运输矿石大型货车造成沿途扬尘污染严重;破碎车间未完全密闭,无组 织粉尘控制较差。被责令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100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