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市公司监管锐评:监管的边界在哪里?一文告诉你全部
满仓买入的人,盼着股票天天涨;卖出套现的人,恨不得自己卖在最高点。
股民们对待监管的态度往往也是如此:想在市场上搞点事的,期盼着不要有监管,最好能闷声发大财;在市场上受了损失的,又会义愤填膺,恨不得监管拍马赶到。
股市涨跌,盈亏自然自担,可监管优劣却很难衡量。
该不该管,管多管少,“过”与“不过”,既要考虑中小投资者,又要想着公司运营,还要维护市场秩序,这不仅是门技术,更是门艺术。
管得多了,缺少活力,甚至一些基本功能也会受影响;管得少了,乱象丛生,“三公”原则和投资者利益谁来保护?方寸之间皆需智慧。
监管的该不该管,有些看起来直截了当,有些则需要琢磨掂量。拿前段时间市场热议的昊华能源来说,公司2015年收购京东方能源30%的股权,说好标的有9.6亿吨的煤炭资源,最近却改口说只有4.5亿吨。如此一来,公司2015年合并资产虚增28亿元,归母净利润虚增14亿元,此后每年公司披露的资产情况也自然“注水”。这种,监管该管,也必须要管。而“该管”背后,是信息披露的真实性。交易所当晚发出问询函紧追细问,公司至今未能回复。
有时候情况会更复杂一些。有家公司最近打算以近21亿元的价格与控股股东做单买卖,向控股股东购买两项药品所有权。蹊跷的是,两项药品尚未进入临床三期,最快也要等到2023年才能拿到批文上市,可此时上市公司却非要高价买下,而且还打算“大大方方”地向控股股东先行支付10亿元的预付款。这样的安排,似乎有悖常理,那该不该管?不管,公司的真金白银将流出,显然并不妥当;管,公司前期已经有评估报告、有协议、也通过了董事会的审议程序,管的依据在哪里?
这个案件中,交易所的选择是发出了问询函,关注的焦点就是交易对价的公允性和支付安排的合理性。
从问询的内容来看,监管的考虑依然在信息披露上。除了真实性,还更进一步,对披露内容提出了合理的质疑。道理也不复杂,这单关联交易在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前,如果没有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合理的质疑没有得到充分的解释,投资者显然较难做出有效决策。不过问题在于,合理质疑的边界又在哪里呢?
仔细琢磨,恐怕还是两件事。先是要有规则。关联交易要公允,不能损害上市公司和投资者利益,历来是证券法律法规对此类交易监管的核心要义。
在规则的基础上,还考验着监管者的监管判断。支付安排是否合理,需要立足商业逻辑深入洞察;对价是否公允,离不开监管经验的积累锻炼出的专业性和判断力。
进一步探究,两件案子其实有很大的不同。昊华能源虚增资产暴露,发生的损失木已成舟,事后监管再多也只能要个说法、严肃追责,要追回已经发生的损失,恐怕很难。反观另一家公司,监管是在事中,“问询”让公司和控股股东接受公开的市场检验,最后难以自圆其说,主动调整支付对价和交易安排,还增加了相关承诺担保。
两者对比可以看出,事中监管抓早抓小,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化解风险隐患于无形,是监管的更优选择。对于类似昊华能源这种前期难以发现端倪、防不胜防的情况,需要提高违法违规成本,以有效震慑、遏制此类违规行为。新证券法的一大亮点正在于此。
公司监管的边界究竟在何处?前面两个案例,提供了相映成趣的好视角,但这不是全部,还有可以不管的情况,比如上市公司经营亏损。
每年两市亏损的公司有数百家。按理说,纯粹的经营亏损本无需监管介入,市场自然会根据企业经营情况做出反应。但是,亏损只是公司经营情况的结果。净利润为负的表象之下,到底是单纯的经营不善,还是隐藏着违法违规,不揭开盖子,谁也不知道。从这个角度讲,所有亏损都需要监管的关注。但这也就带来了监管止所当止、行所当行的为难。对真正经营亏损的公司,过多的监管关注,可能会让企业觉得委屈;但如果统统不管不问,那隐藏的猫腻也就无从发现。
现实的选择,可能是该关注还得关注,但关注之后的行动要更加审慎,落脚点还是在信息披露上。因此,监管的边界可以有两层意思:广义上,是对所有与信息披露有关事项的关心、了解、核实;狭义上,是对重大问题和违规行为,采取具体的监管行动。
这两层意思,在说到信息披露与公司治理时更为明显。控股股东的资金占用,是信披违规还是股东违反诚信?并购重组标的失控,是信披违规还是董监高不勤勉尽责?募集资金不翼而飞,是信披违规还是内控失序?这头是信息披露,那头就是公司治理,二者互相交织、难以分割。所以,可能还是信息披露与公司治理并举,用有效的公司治理来保障信息披露的质量,对公司监管的边界进行更清晰的注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