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提升受理效率科创板申报实施“问题清单”制
9月18日,上交所2020年股权投资机构秋季交流会召开,45家头部股权投资机构参会并与上交所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值得一提的是,近期上交所在所发布的科创板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业务指南当中列出了常见申请材料问题清单,诸多机构负责人表示,此举可极大提高科创板申报受理效率,也便于市场诉求的反馈。
9月16日,上交所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发行上市业务指南第1号――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对一年多来在申报文件的齐备性上存在的典型问题进行了汇总。
据介绍,《科创板上市业务指南1号》主要内容为申报文件齐备性方面的细节要求,包括申报文件的签字盖章要求、文件格式要求、电子化申报下的特别要求。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
其一,特别提示,指南供发行人和中介机构制作发行上市申请文件索引使用,并未涵盖相关规则关于齐备性要求的全部事项,对文件齐备性的判断应当以中国证监会和本所相关规定以及本所书面补正要求为准。其二,通用指南,其中强调,存在补正情形的,在对应的系统栏目处提交相关补正文件,无须再次提交全套申报文件。其三,具体申请材料制作指南共66条,以表格的形式,对照申报文件目录逐一进行提示。
“经过一年多实践来看,申报文件存在一些齐备性问题,包括签字盖章不匹配、某些文件不符合格式的要求以及网站一些信息披露问题等。前期存在的较多补正情形,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部分企业的申报受理效率。”上交所科创板审核中心有关人士介绍,为便利发行人和保荐人制作科创板发行上市申请文件,提升申报受理效率,上交所对保荐人补正材料等过程中咨询及受理工作中发现的普遍性典型问题进行了汇总,并形成《科创板上市业务指南1号》予以发布。
“其中,66条的申报材料清单,申报企业通过一一对照,可以清晰明确提交材料的具体要求,无须上交所审核部门提出若干齐备性问题之后再去补正,否则一来一回就会拖长受理时间。”上交所上述人士补充道。
与此同时,今年以来,科创板审核的针对性、有效性进一步加强,审核效率明显提升。今年报会注册项目平均审核用时59天,2019年平均审核用时65天 。
9月18日,上交所2020年股权投资机构秋季交流会召开,45家头部股权投资机构参会并与上交所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值得一提的是,近期上交所在所发布的科创板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业务指南当中列出了常见申请材料问题清单,诸多机构负责人表示,此举可极大提高科创板申报受理效率,也便于市场诉求的反馈。
9月16日,上交所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发行上市业务指南第1号――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对一年多来在申报文件的齐备性上存在的典型问题进行了汇总。
据介绍,《科创板上市业务指南1号》主要内容为申报文件齐备性方面的细节要求,包括申报文件的签字盖章要求、文件格式要求、电子化申报下的特别要求。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
其一,特别提示,指南供发行人和中介机构制作发行上市申请文件索引使用,并未涵盖相关规则关于齐备性要求的全部事项,对文件齐备性的判断应当以中国证监会和本所相关规定以及本所书面补正要求为准。其二,通用指南,其中强调,存在补正情形的,在对应的系统栏目处提交相关补正文件,无须再次提交全套申报文件。其三,具体申请材料制作指南共66条,以表格的形式,对照申报文件目录逐一进行提示。
“经过一年多实践来看,申报文件存在一些齐备性问题,包括签字盖章不匹配、某些文件不符合格式的要求以及网站一些信息披露问题等。前期存在的较多补正情形,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部分企业的申报受理效率。”上交所科创板审核中心有关人士介绍,为便利发行人和保荐人制作科创板发行上市申请文件,提升申报受理效率,上交所对保荐人补正材料等过程中咨询及受理工作中发现的普遍性典型问题进行了汇总,并形成《科创板上市业务指南1号》予以发布。“
“其中,66条的申报材料清单,申报企业通过一一对照,可以清晰明确提交材料的具体要求,无须上交所审核部门提出若干齐备性问题之后再去补正,否则一来一回就会拖长受理时间。”上交所上述人士补充道。
与此同时,今年以来,科创板审核的针对性、有效性进一步加强,审核效率明显提升。今年报会注册项目平均审核用时59天,2019年平均审核用时65天 。
在此背景下,申报文件的制作质量尤其关键,材料齐备、申报文件制作质量高,有助于后续进一步提升审核效率。
值得一提的是,对于募投项目的环评备案文件的提交要求更契合实际情况。
《科创板上市业务指南1号》规定,募投项目备案后附环评备案文件,如尚未取得的,中介机构须说明取得的预期时间。
“这一要求较科创板开板之初的实践有了优化,此前实践中,环评批复要求于申报之时即提交。新规的要求表明,申报之时募投项目备案中附相应的环评备案文件,如果没有取得环评批复的,说明在审核过程中预期取得的时间也可接受。”上海国家会计学院金融系副教授叶小杰解释,这无疑也更契合企业申报和审核的实际情况,体现了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此外,《科创板上市业务指南1号》还明确了一些申报文件要求,如存在联合保荐的,申报时一并提交联合保荐的说明文件;信息披露豁免申请文件本身涉密的,以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替代;报告期内境内二次申报IPO的,提交两次申报招股说明书的差异对照表及文字说明;存在国有股权的,须提交国有股权管理方案的批复,如尚未取得,中介机构须说明取得的预期时间。此次还公布了受理业务专业邮箱,便于保荐人和发行人反馈相关意见建议,上交所后续将在实践基础上不断完善,更好服务市场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