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央行征信管理局局长万存知对“个人征信牌照何时发放”、“谁能办征信机构”等问题进行了系统回应,引起广泛关注。
为何2015年进行试点的8家机构尚未拿到牌照?万存知回应称“三个没想到”。一是没想到遇上互联网金融整顿,二是没想到社会公众对个人信息保护的意识空前高涨,三是没想到8家机构开业准备情况离市场需求、监管要求差距较大。
“在达不到审慎监管要求的情况下不能把牌照发出去。”万存知称。
央行副行长陈雨露表示,个人征信业务活动中需把握三大原则:坚持第三方征信的独立性;坚持征信活动中的公正性原则;坚持个人信息隐私保护原则。
“尤其明确第三方征信的‘独立性’原则,这是个人征信行业发展的正确方向,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一家民营征信机构负责人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同时也意味着8家试点机构现阶段还不合规。”
该民营征信机构人士认为,“征信行业将进入下半场。”据多位专家表述,未来征信业或形成为数不多的综合征信机构与专业征信机构并存的格局。
在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牵头所做的《个人征信问题研究》中指出,征信行业不大,不适合大量的社会资本和许多没有征信数据处理能力、风险分析技术和金融服务基础的公司一拥而上。
谁能拿牌?
一是每家都追求依托互联网形成业务闭环,客观上分割了市场信息链,导致产品有效性不足;二是依托某一个企业或者企业集团发起创建,不具有独立性;三是对征信的基本理念和规则了解不够,存在信息误采误用问题。
一家不愿具名的试点机构人士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个人征信牌照发放是个难题。一是多数试点机构不满足“独立性”原则,二是多数机构没有建立核心业务体系,“估计发牌延后,试点机构只能按照监管要求调整业务。”
基于个人征信与个人信息保护密切相关,万存知认为,个人征信市场绝对不能走先放后收的道路。“想做个人征信的企业有20多万家,假如都发牌照要发20万张,不可能。”
世界银行集团 IFC 东亚及太平洋区金融基础设施技援线负责人赖金昌表示,在一个正常的市场上,不可能存在上千家规模的征信机构,也不会有任何银行、金融公司或金融集团会出面单独组建、控制或者运营一家真正的征信机构。“曾经有一个国家试图这么做,结果彻底失败,希望中国不要这么做。”
万存知进一步表示,当前独立的一个人、独立的一个经济组织想独立办个人征信机构是绝无可能的;但是若干人、若干个经济组织联合起来共同办征信机构,则是完全可能的。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杨东认为,因为一家机构不能单独申请,需要联合申请。因此未来与哪些机构配合、怎么合作联合申请,以及自身的数据来源、风控能力等都得考量。
“8家试点机构可能放弃个人征信业务,也可能调整使之合规,但难度很大。”前述民营征信机构负责人认为。
在他看来,民营征信机构“获牌”仍然很难且易陷入两难境地。一方面,愿意共享数据的信贷服务机构不是很多,导致债务信息较少,较难受到监管认可和发牌;反过来没有牌照,信贷服务机构也不太愿意共享数据。
万存知表示,征信牌照肯定会发放,但是什么时候能发,取决于基础工作的进度和质量。“对于符合审慎监管条件的个人征信申请机构,人民银行将积极稳妥地推进个人征信牌照发放工作。”
初探征信业框架
“我们觉得未来征信机构应该是覆盖全社会的,即信用信息的全覆盖。”万存知在展望未来征信业时如是表示。
当前征信共享的债务信息大体分为三方面。一是持牌金融机构掌握的信息;二是持牌金融机构之外的负债信息,如电商通过优惠提供赊销服务、P2P提供的借贷服务;三是公权机关掌握的税务、社保缴纳信息。在个人总负债中,三类占比分别约为85%、10%、5%。
持牌金融机构之外的领域,人民银行征信中心难以覆盖,需培育其他个人征信机构进行补充,错位发展、功能互补。因此新培育的个人征信机构必须能在全国全面采集第二个和第三个领域的债务信息,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与之按照市场规则进行信息共享。
“在第二个、第三个领域能全国范围内综合开展业务的机构数量不能太多,要严格控制数量。因为数量一多,每个机构有自己的信息平台,会分割信息,共享难度会加大。”万存知称。
“全面的综合性征信机构不可能存在太多,包括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在内估计也就3家左右比较合理,如菲律宾的征信市场,从最初的6家征信机构到目前剩下4家,预计将来还会整合成三家或两家。”赖金昌认为。
在赖金昌看来,未来中国的征信、数据服务市场可能分为三类,即综合类征信机构、专业类征信机构、数据和风管服务商。其中综合类征信机构、专业类征信机构属于征信业范畴。
所谓专业征信机构是指在某些领域有专长,如保险、信用卡、零售信贷等。它通过从综合征信机构拿数据,再加上自身专长的数据,合成产品,服务客户。
万存知也表示,根据发达国家经验,对于个性化的、差异化的征信服务,将来是否能培育一些专业化、区域化的个人征信公司做专项征信服务?这个问题需要进一步探讨。(21世纪经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