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将大幅提高
日前,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表决通过,将于2020年3月1日起施行。新证券法给人最直观的感受是:行政处罚力度大幅提高,违法违规行为已经得不偿失。
新证券法从多个方面加大了证券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比如,对于欺诈发行,从原来最高罚款募集资金百分之五,提高到募集资金一倍;对于上市公司违法信息披露,从原来最高六十万元罚款提高至一千万元;对于证券服务机构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的,处罚力度从原来最高罚款业务收入的五倍提升到十倍。同时,新证券法还完善了对证券违法的民事赔偿责任。比如,明确了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违法行为中的过错推定、连带赔偿责任等。
据证监会的公开信息统计,截至2019年12月2日,证监会已开出127张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事项涉及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虚假陈述等违法违规行为。实际上自2014年起,证监会开具的罚单数量就开始处于高位并呈扩大趋势,究其原因还是因为违法成本和违法收益之间存在着不对称性。较低的违法成本使得上市公司或证券从业人员为了谋取高额利益以身试法,尽管近年来证监会监管力度一直呈高压态势,但仍有人抱着侥幸心理挑战法律法规的红线,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
新证券法加大了对欺诈发行、内幕交易等证券领域违法处罚力度。这是结合近年来执法过程中发现的诸多问题,如处罚力度不足以震慑违法违规者、民事赔偿机制不畅通、失信联合惩戒不完善等,所进行的一次全方位的制度完善。处罚力度的大幅提高将使证券市场基础制度走向更加法治化、市场化和国际化,有利于防控资本市场风险,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有助于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是净化资本市场生态、提升资本市场整体发展水平的重要一步。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加大行政处罚力度,新证券法第二百一十五条增加了“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将有关市场主体遵守证券法的情况纳入证券市场诚信档案”。这意味着,一旦发生违法行为,将会被证监会录入诚信档案,之后在资本市场投融资行为将会受到影响,社会信用评价也会降低。
总体来看,新证券法构筑起全方位多角度的惩治体系,使得违法行为人不仅在经济上得不偿失,社会信用、甚至是行为活动也将遭受损失和限制,各方面违法成本均将显著提高,从而有助于整治资本市场乱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