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资本市场违法犯罪“零容忍”
7月11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召开第三十六次会议,研究全面落实对资本市场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工作要求。会议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金融委主任刘鹤主持,金融委成员单位及相关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要求,要全面落实对资本市场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要求,多措并举加强和改进证券执法工作,全力维护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和良好生态。一是严厉查处重大违法犯罪案件,加快调查、处罚、移送工作,依法从重从快从严惩处。二是强化民事赔偿和刑事追责力度,要加快新修订的证券法实施细则落地,对典型重大、社会影响恶劣的个案,依法及时启动“集体诉讼”。三是深化退市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退市标准,简化退市程序,强化退市监管力度,严格执行退市制度,形成“有进有出、优胜劣汰”的市场化、常态化退出机制。四是配合立法机关加快刑法修改等工作进度,进一步完善惩戒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制度,提高刑罚力度。五是完善符合资本市场发展需要、有中国特色的证券执法体制机制,加强行政执法基础制度建设,统一执法标准,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率,强化专门的执法力量。六是由证监会会同相关部门建立“打击资本市场违法活动协调工作小组”,形成打击资本市场违法活动合力,共同维护资本市场健康稳定。七是加强舆论引导,多渠道、多平台强化对重点案件的执法宣传,向市场传递“零容忍”的鲜明信号,充分发挥典型案件查处的警示、教育功能,推动形成崇法守信的良好市场生态和文化。